聯盟主旨
聯盟旨在構建村鎮環境治理行業“政、產、學、研”合作平臺,以推動行業健康、有序、自律發展。
聯盟依托行管部門的管理渠道,整合“學、研”在技術創新方面的資源,發揮“產”在市場化發展方面的優勢,探索適合我國村鎮環境治理產業化發展的模式,為政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法規、施行行政管理提供技術支撐與決策依據;為各地村鎮環境治理提供技術服務,推動我國村鎮環境管理模式的創新及其市場的產業化發展。
聯盟通過旗下的雜志、網站、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媒體,以及高端沙龍、專題論壇、行業會議、定制考察等多種線下活動,構建專業、權威、開放的交流與合作平臺,及時傳遞業內專家的真知灼見、有效溝通村鎮環境治理領域的最新信息,以強化聯盟內企業之間的橫向聯系,促進村鎮環境產業乃至整個環保行業的可持續發展。
工作內容
(1)促進主管部門、相關機構人員、聯盟會員企業間的對接與溝通;
(2)傳遞與村鎮環境領域最新政策信息;
(3)舉辦高端沙龍,保持與業內專家深度溝通;
(4)標準參編與討論;
(5)舉辦村鎮環境治理領域年度專業交流會、技術研討會;
(6)幫助聯盟內優秀企業進行品牌打造,為會員企業推薦合適人員,參與技術專家鑒定以及示范工程推廣;
(7)通過雜志、網站、微信等媒體,對村鎮環境科技產業聯盟進行重點宣傳報道。
發展目標
(1)對村鎮環境治理進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展開調研,形成研究報告并提出相關建議,為政府與行業主管部門決策提供參考依據;
(2)受政府管理部門和行業委托,開展村鎮環境治理的咨詢服務、項目評估、技術評價,參與相關標準的制定工作;
(3)對村鎮環境治理領域專業人員提供上崗培訓;
(4)舉辦村鎮環境治理領域各區域專業交流會座談會、技術研討會,促進經驗共享;
(5)對村鎮環境治理領域的示范工程、優秀技術進行重點推薦;
(6)宣傳推進村鎮治理領域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的優質技術與商業模式,促進行業良性發展;
(7)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委托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聯盟會員單位權利與義務
副理事長單位權利與義務
副理事長單位享有以下權利:
①獲得聯盟頒發的榮譽牌匾;
②參與理事會的發展戰略規劃與工作具體部署的討論,可委托理事會邀請專家指導工作或組織專題研究與討論;
③發揮聯盟資源優勢,搭建與相關主管部門的溝通平臺;
④參與行業相關標準制定與討論;
⑤聯盟組織的各種培訓、考察、研討等活動享有優先參加權與副理事單位優惠資格;
⑥免費獲得年度行業調研報告;
⑦在聯盟微信、雜志、網站為企業免費宣傳推廣(如有特殊要求費用另算)。
副理事長單位應當承擔如下義務:
①合法經營,銳意創新;
②遵守聯盟章程;
③按時繳納會費;
④積極參與聯盟組織的其他活動。
理事單位權利與義務
理事單位享有以下權利:
①獲得聯盟頒發的榮譽牌匾;
②享有相關專家的一對一對接指導;
③免費獲得行業年度調研報告;
④優先參加聯盟組織的培訓、論壇、考察等活動,并享有理事單位優惠資格;
⑤在聯盟微信、雜志、網站為企業免費宣傳推廣(如有特殊要求費用另算)。
理事單位應當承擔如下義務:
①合法經營,銳意創新;
②遵守聯盟章程;
③按時繳納會費;
④積極參與聯盟組織的其他活動。